•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0 21:13: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1070 号

关于对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

经查明,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 年 12 月 21 日,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
医药)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参与北大医药间接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通过合成集团完成对北大医药的间接收购。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期间,合成集团因证券公
司强制平仓、司法拍卖导致持有北大医药股份累计变动 2140.39万股,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 3.59%。上述行为发生在平安人寿收购北大医药后的 18 个月内,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合成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第一款、第 3.4.13 条第一款的
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2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