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3 19:31:16 股吧网页版
居然智家:关于回购股份(第四期)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第四期)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4,791,313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0.40%,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251,840,127股变更为 6,227,048,814 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5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2024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四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69)。

(二)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1、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股份回购,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6,012,813 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6,287,288,273 股的 0.10%,最高成交价为 3.2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1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443,603.7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2)。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791,313 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6,251,840,127 股
的 0.40%,最高成交价为 4.1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1 元/股,成交均价为 3.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9,702,877.7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四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8)。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4,791,313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 0.4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
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251,840,127 股变更为 6,227,048,814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