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
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5,448,146 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6,287,288,273 元变更
为 6,251,840,127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6,287,288,273 股变更为 6,251,840,127 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
1、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一期)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2021 年 2 月 24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5)。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一期)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279,994 股,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9%,最高成交价为 7.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6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5,475,413.1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73)。
2、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84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2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第二期)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2)。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期限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最高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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