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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17:53:11 股吧网页版
居然之家: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8 月 5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2024 年 8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
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78,1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最高成交
价为 2.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86,225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8)。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30,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5%,最高成交价为 2.8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
民币 8,264,369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万元的 16.5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
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4)。

3、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该时间区间内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7,250,5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最高成交价为 3.06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7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9,711.39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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