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30 18:33:08 股吧网页版
居然之家: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4-05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经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改《公 √

1.00 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 述 审 议 议 案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刊 载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三)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上述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