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咨询”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8号)同意,甘咨询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578,0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995.0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50,618.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1,049,37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3)第210028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31,655.91 30,100.00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6,091.34 15,900.00
3 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30,516.12 30,000.00
合计 78,263.37 76,000.00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策与实施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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