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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20:54:03 股吧网页版
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6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美尚生态案(以下简称“本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发证券”)为 20 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目前12名原告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人民币950,202.89元,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案审理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尚未开庭审理,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和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8)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2024 年 12 月 28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发布《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美尚生态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原告:陈卫福等合计 12 名自然人投资者

各原告推荐的拟任诉讼代表人为陈卫福和投服中心

被告:王迎燕、徐晶、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钱仁勇、吴运娣、季斌、周芳蓉、惠峰、龙俊、石成华、江仁利、陈晓龙、俞啸军、许中华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原告申请诉讼方式:人数不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王迎燕赔偿各原告损失暂计人民币 949,602.89 元;

(2)判令被告一王迎燕按照每名原告 50 元的标准向原告代表人赔偿通知费,该项诉讼请求暂计人民币 600 元;

(3)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本案的受理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2.目前进展

(1)2024 年 12 月 13 日,深圳中院经依法审查作出(2023)粤 03 民初 5772
号民事裁定,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裁定书送达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晓龙、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2024 年 12 月 28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
出(2024)粤民终 7076 号复议裁定,驳回上述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维持(2023)粤 03 民初 5772 号民事裁定。据此,深圳中院发布权利登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权利人范围及登记期间

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含)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期间买入,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市后仍持有美尚生态股票(证券代码:300495,不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于 2025 年 1 月27 日之前登记加入本案诉讼,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
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2)申请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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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qjfhj.szcourt.gov.cn/dbrssfwpt/,通过微信扫描右上角二维码认证、登陆,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权利人登记,咨询电话:0755-12368。

3)诉讼代表人选任

拟任诉讼代表人:陈卫福,男,1957 年 12 月出生,汉族,高中学历,退休,
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股票投资经验 18 年,更正日持有美尚生态股票 44,000 股,联系方式:chenweifu2024@163.com。

拟任诉讼代表人:投服中心,中国证监会直属公益性投资者保护机构,2014年 12 月注册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3246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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