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6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5-007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捐赠现金》暨提请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向公司提供的《关于提请增加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请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盛邦控股决定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1.82亿元,本次捐赠现金为控股股东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2、上述临时提案将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本次受赠现金入账后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公司目前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重整方案尚需取得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及法院批准受理的文件,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临时提案主要情况说明
1、盛邦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董事罗希先生持有盛邦控股100%的股权,为盛邦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减轻上市公司债务压力,改善资产情况,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盛邦控股决定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1.82亿元,以上现金捐赠为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捐赠,公司无需支付对价。本次控股股东捐赠资金为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来源为公司预重整投资方向盛邦控股提供,以上现金捐赠为不可撤销之捐赠。盛邦控股及预重整投资方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西藏发展退市、未形成资本公积、未进入正式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因任何原因重整不成功或因任何原因导致损失上述款项,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向西藏发展要求返还该等款项或向西藏发展主张承担赔偿、补偿或任何其他义务及责任。盛邦控股不以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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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要求上市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现金捐赠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盛邦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33,613,192.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7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捐赠为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捐赠,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现金捐赠方基本情况
1、姓名: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7号西欣大厦720-007号
3、关联关系说明:西藏盛邦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3,613,1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74%。
三、本次现金捐赠的其他安排
根据捐赠人盛邦控股向公司发出的《提请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捐赠的现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本次捐赠为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盛邦控股及预重整投资方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向西藏发展要求返还该等款项或向西藏发展主张承担赔偿、补偿或任何其他义务及责任。盛邦控股不以任何方式要求上市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现金捐赠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本次现金捐赠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况。
四、本次现金捐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盛邦控股为协助公司纾困、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效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支持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1.82亿元。本次赠与现金为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本次受赠资产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受赠现金入账后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成果,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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