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修订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第十八条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 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监事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 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
同意意见并披露。 露。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 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
对外公告。 对外公告。
第二十五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第二十五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在董事会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 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 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
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 (五)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
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
内容。 内容。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
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 第二十九条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
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应当按照在建项目 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应当按照在建项目和新项目的进度情况使用。公司使用超 和新项目的进度情况使用。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保荐人 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及独立董事应当出具 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专项意见。专项意见。
除上述修订外,《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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