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北方铜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2,260,26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3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965,499,956.40 元,扣除不含税的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61,403.8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1,238,552.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4年 12月 25日出具勤信验字【2024】第004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的募投项目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号 集资金额 集资金额
1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 239,648.02 70,000.00 66,158.86
2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28,965.00
合计 269,648.02 100,000.00 95,123.86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2,844.27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844.27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利用募集资金投 自有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置换的募
资额(调整后)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 66,158.86 12,844.27 12,844.27
2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
2 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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