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3 号)批复,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发行人”、“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作为北方铜业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对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北方铜业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北方铜业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竞业达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 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37,551,581 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 132,260,268股,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7.27 元/股。金杜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3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41%。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经中勤万信审验,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965,499,956.4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4,261,403.8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238,552.60 元。
(六)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全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575,342 201,299,996.60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931,506 138,199,993.80 6
3 徐建强 13,013,698 94,999,995.40 6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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