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交地产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曾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就金融服务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应该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经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宜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B 座 16 层 1603-1609
法定代表人:朱宏标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1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1 日
经营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595.42亿元,负债总额为492.70
亿元,其中,吸收存款为 487.43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02.72 亿元。2023 年
1-12 月份,营业收入 17.75 亿元,净利润 4.80 亿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1,082.85 亿元,负债总额为
976.01 亿元,其中,吸收存款为 970.41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06.85 亿元。
2024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14.63 亿元,净利润 4.12 亿元。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1、服务原则
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选择乙方作为为其提供存、贷款等服务的金融机构之一。
2、服务内容、定价及年度上限
2.1 结算服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乙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亦不高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2.2 关于存款服务
乙方吸收甲方集团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并且不低于乙方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