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合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并认可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4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14 人,其中左江女士、徐志翰先生、阎焱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许植先生、于强先生、胡启胜先生、沈春水先生、孙先武先生、鲁炜先生、郎元鹏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沈和付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集中采购中心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集中采购中心,作为公司一级部门,负责采购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意公司特别分红方案为:以现有总
股本 4,363,777,8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261,826,673.4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全票
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12 月 14 日《中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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