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12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临县锦源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煤矿”)51%的股权,向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山西苏扬鼎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扬鼎盛”)购买其持有的山西汾西正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城煤业”)49%的股权,向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山西弘弛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驰鼎盛”)购买其持有的山西汾西正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旺煤业”)4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锦源煤矿、正城煤业、正旺煤业合称“标的公司”。美锦集团所持锦源煤矿 51%的股权、苏扬鼎盛所持正城煤业 49%的股权、弘驰鼎盛所持正旺煤业 49%的股权合称“标的资产”。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
述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姚锦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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