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9 16:49:06 股吧网页版
美锦能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12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646,12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49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85)人,代表股份(40,009,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6,796,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4%;
反对 8,173,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7%;弃权1,1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674,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695%;反对 8,173,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4284%;弃权 1,1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冯成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本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