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审计报告
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容诚审字[2024]310Z059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 - 4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5
3 合并利润表 6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 - 9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0
7 母公司利润表 11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2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 - 14
10 财务报表附注 15 - 89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审 计 报 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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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审字[2024]310Z0596 号
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震元医药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5 月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震元医药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5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震元医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震元医药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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