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14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4年 12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 9:15-2025 年 1 月 8 日 15:
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 3 栋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6)
1.01 《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的议案》 √
1.02 《关于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动力和商品的议案》 √
1.03 《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劳务服务的议案》 √
1.04 《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
1.05 《关于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的议案》 √
1.06 《关于接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和支持的议 √
案》
2.00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确定2025年度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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