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8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将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套期保值交易和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的跨市交易和跨期交易。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铜、铝、氧化铝、锌、镍、铅、锡、碳酸锂、黄金、白银、不锈钢、铁矿石、螺纹钢、热卷、焦煤、焦炭等品种。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主要的商品期货交易所等。预计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6 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40 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各业务环节进行管理。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6 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40 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
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为规范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指定公司董事长作为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总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总负责人审批在限额内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负责人进行授权。
公司董事会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上述议
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
(一)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和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套期保值交易和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的跨市交易和跨期交易。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铜、铝、氧化铝、锌、镍、铅、锡、碳酸锂、黄金、白银、不锈钢、铁矿石、螺纹钢、热卷、焦煤、焦炭等品种。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主要的商品期货交易所等。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期间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6 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等值 40 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该保证金或权利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增强,影响大宗商品价格的因素亦变得错综复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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