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签订及关联交易 滨海能源和董事长等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界面新闻
滨海能源11月27日公告,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张英伟、董事会秘书侯旭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2023年9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北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涉及资产价值9779.57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同时,公司与北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租赁提供担保9779.57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旭阳控股)与北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租赁提供关联担保9779.57万元。前述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签订及关联交易发生时,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前述旭阳控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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