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8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6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热力”)转来的沈阳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给予润电热力公司下属供暖企业补贴的通知》,为支持润电热力下属供暖企业惠天热电高质量发展,现给予惠天热电及其相关子企业供暖经营补贴资金共计199,857,000.00元,其中:供热面积补贴185,600,000.00元,燃气费补贴14,257,000.00元(包括:支付惠天热电1,299,553.96 元、支付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5,716,954.80元、支付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1,766,088.00元、支付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5,474,403.24元)。
截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全部收到上述政府补助款,共计199,857,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即976,899,513.92元)的20.46%,补助形式为现金,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应计入2024年损益。
3.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199,857,0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
4.其他说明
公司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关于给予润电热力下属供暖公司补贴的通知
2.银行收款回执单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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