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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2 19:34:42 股吧网页版
亚太实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暨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8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暨被司法强制执行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根据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甘0102 执 44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所持公司 300 万股股票将被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采用竞价交易的方式强制执行。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兰州太华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 507,900 股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及冻结暨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兰州太华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 992,100 股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及冻结暨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兰州太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并被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的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 质权人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日期

一致行动人

兰州太华 上海浦东发展

投资控股 是 1,500,000 7.11 0.46 2019-11-05 2024-11-29 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兰州分行

注:(1)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500,0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此

部分涉及的质押股份相应解除。

(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本次解除质押之前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21,083,700股。

2、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冻结 司法冻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冻结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起始日 日期 结执行

东及其一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人名称

致行动人

兰州太华 兰州市城

投资控股 是 1,500,000 7.11 0.46 2023-05-08 2024-11-29 关区人民

有限公司 法院

注:(1)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500,000股股份因被司法强制执行,此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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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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