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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8-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 东 源: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7-08-24

证券简称: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07-049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股数为17,502,09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2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以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实施前流通股股本73,7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实施股改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8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44,22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6股转增的股份。上述对价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则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3.2股对价股份。
本次股改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股东大会通过股改方案的情况
200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改方案。
3、2006年8月24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定向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8月24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改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股改前,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形式竞得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钢集团”)所持公司45,081,847股法人股,重钢集团授权渝富公司在上述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行使上述股份的一切股东权利。股改方案实施前,相关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渝富公司承诺:在上述股份转让过户至渝富公司名下前,上述股份将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股份转让过户至渝富公司名下后,渝富公司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股改实施期间,渝富公司与四川华州管理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州”)之间的《股份转让合同》正处于履行过程中。
四川华州承诺: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如本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由四川华州向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在上述股权转让获得有权部门批准并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之前,该部分股份将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给除渝富公司以外的第三方。
渝富公司承诺: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如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由渝富公司向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在上述股份转让过户至渝富公司名下后,渝富公司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截止目前,上述《股份转让合同》未得到履行,上述股权未转让过户。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改工作备忘录第19号的相关规定,渝富公司承诺其子公司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流通股股份将在公司本次股改相关股东会议上回避表决。
5、为支持公司清收泛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华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工作,渝富公司承诺:若公司采取诉讼、债权转让等方式在2006年12月15日前不能收回泛华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或收回部分低于该项债权账面原值时,渝富公司将于2006年12月31日前以该项债权账面原值减去已收回部分的差额为做价依据,以收购债权或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泛华公司资金占用问题。
(二)承诺履行情况
1、渝富公司履行了在股改中的全部承诺。
2、四川华州未能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按照承诺转让给渝富公司,且该1000万股公司股份在禁售期内被司法拍卖。2007年8月4日,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联合竞拍的方式竞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的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和盛”)持有的5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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