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7-09-13
证券简称: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07-050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过户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9月10日,公司收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7]锦江执字第237、238-11号)。
民事裁定书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本院对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东源限售流通股58568498股、四川华州管理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东源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的冻结。
二、解除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成硕贸易有限公司设定的3100万股ST东源限售流通股的质押;解除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设定的2700万股ST东源限售流通股质押;解除四川华州管理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设定的1000万股ST东源限售流通股质押。
三、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东源29284249股限售流通股和四川华州管理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东源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过户给案外人四川奇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东源29284249股限售流通股和四川华州管理顾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东源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过户给案外人四川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目前,相关股权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
公告义务。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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