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5-1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5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上述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规模上下限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50.51 万股(含)-10,101.01 万股(含),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11%-4.22%(为四舍五入后测算的数据)。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根据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出具的《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承诺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45,000 万元人民币的股票回购贷款,贷款期限 3 年。公司将在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期间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
运行”的原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7 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全部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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