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9-04-2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08年12月31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3 - 4
合并利润表 5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6 - 7
合并现金流量表 8 - 10
公司资产负债表 11 - 12
公司利润表 13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公司现金流量表 15 - 17
财务报表附注 18 - 130
附录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A – 1/21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09)审字第60662431_B01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子公司
(统称“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08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
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
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
了基础。2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地反映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 阳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 翔
2009年4月23日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六 2008年 2007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624,164,158.93 1,583,706,500.04
应收票据 2 1,934,083,074.98 1,596,620,506.83
应收账款 3 398,665,913.84 698,386,639.62
预付款项 4 264,265,866.41 370,607,759.19
其他应收款 5 94,522,595.69 150,730,002.93
存货 6 1,662,215,300.65 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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