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 :00 0 62 5( 2 00 62 5) 证券简称 :长 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4-8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原 5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 3,202,973 股,占 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
2 .中 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 次注销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3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9,917,289,033 股 减 少 至
9,914,086,060 股。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 议案》 , 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 在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8 月 16 日,公司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52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6.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1,24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7,619.5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3 月 5 日。
9.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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