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4-5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 2024》”)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应用指南2024》,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财务报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 年 1-6 月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54,001,999,268.58 788,037,030.18 54,790,036,298.76
销售费用 3,068,434,621.37 -788,037,030.18 2,280,397,591.19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4 年 1-6 月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64,935,799,252.18 1,198,507,902.94 66,134,307,155.12
销售费用 4,276,496,317.21 -1,198,507,902.94 3,077,988,414.27
母公司财务报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 2023 年 1-6 月
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45,316,394,387.31 724,716,121.58 46,041,110,508.89
销售费用 1,594,619,192.27 -724,716,121.58 869,903,070.69
受影响的报表项 2024 年 1-6 月
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成本 48,416,861,944.16 607,136,813.52 49,023,998,757.68
销售费用 1,536,270,099.11 -607,136,813.52 929,133,285.5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重庆长安汽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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