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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6-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安汽车:关于回购部分B股实施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9-06-24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9—3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B 股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2009 年6 月23 日,公司公告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

市外资股(B 股)股份报告书》,回购部分B 股方案获准实施(详见公司公告:

2009-37)。同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部分B 股方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次回

购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的规定,公司

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B 股数量为1,809,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75%,购

买最高价为港币3.66 元/股,最低价为港币3.62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港币

6,661,916.66 元(含印花税、佣金)。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6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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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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