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9-03-04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09-1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公司于2009 年2 月16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09-13)。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 年3 月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9 年3 月2 日至2009 年3 月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 年3 月3 日上午9:30 至11:30 和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 年3
月2 下午15:00 至2009 年3 月3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张宝林。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49,967,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7%。
(二)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75,382,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62.19%。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1,063,127,58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61.48%;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506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12,255,21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0.71%。
(三)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4,584,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B 股股份总数的12.33%。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0,128,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 股
股份总数的11.59%;通过网络投票的B 股股东共4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456,2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B 股股份总数的0.7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汽车板块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A 股市场
与B 股市场的估值差异,确定公司本次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
3.68 港元/股。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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