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9-12-17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9—6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9 年12 月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
文件于2009 年12 月11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 人,实到董事14 人,董事朱华荣因
出差没有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开立保函
议案。
(同意票14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开立担保金额为250 万美元的
保函,担保截止日为2010 年12 月31 日,受益人为中国建设银行约翰内斯堡分行
(简称“约堡分行”),以获得约堡分行对长安品牌经销商和终端用户的金融信贷
支持,进一步拓展南非市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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