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2月3日晚间,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美谷”或“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
▲ST美谷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2024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广州律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和襄阳中院就申请人的申请对公司出具的(2024)鄂06破申48号《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向襄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2024年12月3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决定书》,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提升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襄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预重整期间,公司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资产价值;(二)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材料,定期向临时债权人会议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财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三)不得实施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四)不得为逃避债务而恶意隐匿、转移财产,不得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五)停止个别清偿债务,但维系基本生产运营所必要的开支,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或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六)依法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七)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八)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公告表示,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尽快制定具有可行性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和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
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剥离低效资产,聚焦公司核心主营和重点推进项目,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公告还提示了多项风险。截至本公告日,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导致公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若公司最终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形严重时则可能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9.8.2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因流动性问题导致融资租赁业务出现90.11万元债务逾期。该债务逾期暂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但未来不排除由于金环绿纤债务逾期,公司及金环绿纤将面临支付违约金、滞纳金、诉讼费用、履行担保责任、资产被冻结、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等潜在风险,届时可能对相关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同时,金环绿纤仍处于停产状态,何时复产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信达资管已对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等被告(不包含公司)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并获得受理,信达资管“在2024年内不申请执行公司及其名下资产”的承诺即将届满,届满后是否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