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10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
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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