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4-50
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迭部县扎尕那康养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贷
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迭部县扎尕那康养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子公司迭部县扎尕那康养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40)。
二、担保进展情况
1、2024 年 12 月 25 日,迭部县扎尕那康养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扎尕那置业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以及《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银行向扎尕那置业公司提供人民币 13,5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及贷款。
2、2024 年 12 月 25 日,扎尕那置业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甘南分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就主合同贷款事项以其名下位于迭部县滨江南岸亚古电站大坝以东至达隆桥以西 319.18 亩土地及地上所有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3、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迭部县扎尕那生态旅游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扎尕那生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行分别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为扎尕那置业公司贷款事项提供担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行
债务人:扎尕那置业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扎尕那置业公司贷款人民币 13,500 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审计费、查询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
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2024 年 12 月 26 日,扎尕那置业公司分别与公司及扎尕那生
态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以其持有和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财产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扎尕那生态公司提供反担保。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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