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20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我耀”)参股公司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严格”)业务开展不达预期,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海我耀向宁波延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延格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延格”)转让其所持有的黑龙江严格 40%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应股权转让价款 20,000 万元。截至目前,宁波延格已支
付股权转让价款 10,200 万元,尚未支付尾款 9,800 万元,并已于 2023 年 5 月完
成工商登记变更。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目标股权工商变更备案完
成后一年内,即 2024 年 5 月 7 日前,宁波延格需向上海我耀支付剩余的交易价
款 9,8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宁波延格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上海我耀对于宁波延格的违约行为具有追索权。
上海我耀与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零贰壹创投”)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签署了《股权权益收购意向协议书》,零贰壹创投按该协议
约定合计支付了 9,800 万元收购意向金;而后因交易终止,上海我耀与零贰壹创投又签署了《股权权益收购意向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上海我耀退还给零贰壹创投 4,800 万元,尚余 5,000 万元未返还。根据江西景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西景鸿”)与零贰壹创投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零贰壹创投承接了公司欠江西景鸿的 500 万元债务,因此,公司合计欠零贰壹创投往来款 5,500 万元。为减少负债、回流资金、解决非标事项,公司、子公司上海我耀拟与零贰壹创投签署《债权债务重组、抵销及代为偿还协议》,协议约定零贰壹创投以对公司的5,500 万元债权代宁波延格偿还其欠上海我耀的 9,800 万元股权转让款中的 5,500万元。子公司上海我耀拟与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又称“长泽慧物润”)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我耀拟将其享有的宁波延格 9,800 万元应收股权转款中的 3,390 万元债权以 3,39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泽慧物润,长泽慧物润同意受让该等债权。交易完成后,零贰壹创投及长泽慧物润具有对宁波延格的追索权,对哈工智能及上海我耀无追索权。
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拟抵销/转让的债权进行评估,根据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事宜所涉及的其持有的部分其他应收账款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勤评报字【2024】
第 305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申报的
资产总额为 9,800 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 8,820 万元。上述协议中均约定虽然该评估报告评估值低于原《股权转让协议》上海我耀该笔应收股权转让款原值,但不影响本协议当中关于代偿及债权债务抵销/债权转让的作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关系概述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零贰壹创投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宣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受让方长泽慧物润实际控制人沈进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零贰壹创投、长泽慧物润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艾迪女士与沈进长先生回避表决。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91110108344261116E
(3)成立时间:2015年06月09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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