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3 17:17:15 股吧网页版
*ST工智: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8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聘请高
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鉴于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于近日辞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选举沈进长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曹邦俊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化,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选举沈进长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并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后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如下:沈进长先生(召集人)、曹邦俊先生、杜奕良先生。

三、聘请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沈进长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张燕君女士、丘利兰女士、孟祥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1、董事长沈进长先生简历:

沈进长,1978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6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深圳市长隆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裕
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瑾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 年 8 月至今任海南长方骏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裕禧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2024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裕禧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24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进长先生通过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574,385 股,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
第二次司法拍卖中成功竞得公司股票 34,838,337 股,暂未过户,若后续成功过户,沈进长先生通过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8,412,7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沈进长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副董事长曹邦俊先生简历:

曹邦俊,男,194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63 年 9 月至 1976 年 6 月任铁道部第二铁路局第四工程
处干事;1976 年 7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四川内燃机厂干事、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