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55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9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 7 号楼 5 层我爱我家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除总议案外,提案编码按规定顺序排列,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依此类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1 号)、《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2024-052 号)、《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54号)等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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