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4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年度总体审计计划和关键审计事项,审阅《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和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经过沟通,确定了年度总体审计计划,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基本
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2023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汇报;了解审计组织实施情况、审计重点领域事项、审计结果介绍等情况。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经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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