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我 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概述
1.证券投资目的及投资期限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自有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为提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经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暨 2022 年度董事会和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 330,000 万元。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投资资金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30,000 万元。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投资额度内,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视情况确定具体投资期限,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具体事宜。
2.证券投资额度、投资方向及资金来源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总额度为
330,000 万元,投资方向及具体额度如下:
(1)200,000 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
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和证券投资(包
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130,000 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
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上述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2023 年度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主要以闲置资金购买了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未超过投资额度 330,000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证券
及理财产品投资账面余额为 3,500.00 万元,报告期损益 356.81 万元。主要明
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 逾期未收回理财
回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闲置自有资金 151,530.00 3,500.00 0 0
信托理财产品 闲置自有资金 0 0 0
合计 151,530.00 3,500.00 0 0
2023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投资收益 326.90 万
元。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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