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立平)
本人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立平,男,生于 1961 年。日本流通经济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
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行为科学学会会长,中国高校市场学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连锁经
营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兼任我爱
我家独立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兼任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兼任北京昆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兼任北京大明眼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兼任想
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在任职期间,如发生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的事项,本人将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 7 次会议;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出席 4 次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姓名 席会议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陈立平 7 0 7 0 0 4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通过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本人对于云南商业相关业务有较深的了解,作为商业消费零售专业领域的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云南商业业务的发展状况,在审议定期报告中的云南商业业务部分内容时,本人充分分析当下的宏观经济对商业零售、地产租赁等方面的影响,提出自己的一些专业意见,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召集人) 4 4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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