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昆百大:独立董事意见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6-06-15
独立董事意见函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
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
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昆百大")全体独立董事就昆百大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昆百大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资
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精神,体现
了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能够解决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将形成公司
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昆百大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等各方利益,有利于维
护市场的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3.非流通股股东及昆百大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拟采取的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措施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使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将昆百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签名:张国祥、陈乐波、杜光远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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