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提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才可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请问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是不是不能进行重组了?
航天发展:
投资者您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触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禁止性规定。公司未来如有并购重组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您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触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禁止性规定。公司未来如有并购重组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1-06 20:45:12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