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暨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释义 ......3
二、声明 ......4
三、基本假设 ......5
四、关于本次终止暨注销的批准和授权情况......6
五、关于本次终止暨注销的具体情况说明......7
(一)本次终止暨注销的原因......7
(二)本次终止暨注销对公司的影响......7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佛山照明、本公司、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次股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权激励计划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
顾问报告 指 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已回购用于激励计划股票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浙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证券
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
限制性股票 指 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公司业绩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股权
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方可将股票解除限售流通。
本次终止暨注销 指 就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回购
用于激励计划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工作指引》 指 《广东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资函〔2020〕208 号)
《公司章程》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佛山照明提供,佛山照明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佛山照明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佛山照明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浙商证券所发表的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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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