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07-06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开戈德
股票代码:0537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中心(第三大街16号)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售数量:1,586.5734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9.80元
配售比例:以1998年12月31日总股本数13,797.098万股为基数,每 10股配售3股,即以现行总股本19,867.8211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083334股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本次配股方案经本公司1999年12月16日召开的199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办公室津证办字[2000]18号文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73号文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667
2.发行人: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中心(第三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智
联系人:刘艳 李江
电话:(022)23505339—308
传真:(022)23503336
3.主承销商: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段虎
联系人:王岚 雷茂 孙明
电话:(021)54560310
传真:(021)54560403
副主承销商: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伟
联系人: 龚莼
电话: 0791—6630321
传真: 0791—6630321
分销商: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00号二轻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益森
联系人: 吴丹枫
电话: 0571—7084440
传真: 0571—7062121
分销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025号
法定代表人:朱福涛
联系人: 俞露 马倬俊
电话: 021—62568800
传真: 021—62569331
4.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号金茂大厦25层
经办律师:沈国权 聂鸿胜
电话:(021)53850388
传真:(021)53850389
5.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6层
经办律师:崔利国 杨光
电话:(010)88086638
传真:(010)88086645
6.会计师事务所:天津津源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利增里B座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福才 朱辉
电话:(022)23391338
传真:(022)27128238
7.股份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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