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02-17
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0年2月13日在南开大学高科技楼2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张鸿慧因故未能出席,委托监事李霞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会议由监事长邢化延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形成以下决议: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99年度核销和计提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认为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2、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除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购买本公司股票而未及时申报持股情况的违规行为(已于1999年8月10日的董事会公告中予以披露)外,其余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已奉公,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天津津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199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有关变更事项已经公司1993、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于1999年3月23日将原持有的天津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40%股权与天津南开戈德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交易价格是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审计报告确定的,上述置换运作程序是合法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的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天津南戈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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