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9-09-08
"津国商"天津津源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报告
津源会字(1999)第592号
天津立达国际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止1999年6月30日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责任是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出具专项报告。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在进行了审核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出了职业判断。现将审核结果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时间在1993年11月29日,系经天津市股份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津股试字(1993)11号文件批准,发行股票3,340万股,面值1元,发行价3.68元,发行结束由主承销商——天津市证券公司将股票发行收入122,912,000.00元划入贵公司指定帐户,并于1993年11月29日由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会内字(1993)第80号验资报告书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贵公司收到的股票发行收入122,91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40,000.00元,实际可运用募集资金119,572,000.00元,并按招股说明书资金使用计划陆续实施,截止1999年6月30日实际投入资金119,572,000.00元,累计实现经济效益3,771.72万元。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一)商场改扩建工程。根据市计委津计商贸(1993)174号文件批准进行征地和改扩建商场。募集资金原投资计划5,200万元,截止1999年6月30日累计实际投入资金14,972.7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909.81万元,银行贷款7,062.97万元),完成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营业面积21,000平方米。新商厦已于1998年12月落成开业,对扩大营业面积,改善购物环境,推出企业新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创造了良好物质条件。
(二)补充流动资金。原计划1,357.2万元,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资金已按计划参与周转,收到了缓和流动资金紧张,支持业务经营的实际效果。
(三)兴建吉利大厦第二期工程,原计划在公司首期定向募股资金已投入1,750万元的基础上(占25%股权),再投入募集资金4,250万元,截止1994年末累计投入5,086.82万元,由于第二期投入,吉利大厦董事会均同意各方不按注册资本金形式,采取委放形式注入资金,此后,从1995年至1998年止陆续收回,转投商场改扩建工程。在投入期间累计实现委放利息收入1,299.28万元。
(四)医疗和珠宝投资。原计划投入医疗700万元,珠宝首饰市场450万元,共1,150万元。经1994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四次股东大会讨论,同意董事会为了增加投资收益,提高抗风险能力,将原计划联营建立医疗电子设备公司及扩大珠宝首饰交易市场两项投资改项为:
(1)参股天津证券公司。截止1999年6月30日投入参股资金2,200万元,1993年至1999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投资收益2,414.84万元。
(2)购天津环球磁卡法人股票120万股,投入募集资金372万元,1995年至1997年累计分得红利57.60万元。另有磁卡公司1996年分配方案10股送3股转增2股,增加60万股;1997年10股送1股转增4股,增加90万股,合计增加150万股,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不作帐务处理,收益没包括转增股部分收益。
(3)对天津伊势丹有限公司股权投资2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8.19万元,一直没有投资回报。
综合上述情况,贵公司原招股说明书提出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前(一)(二)(三)项已按计划投入,(三)项投入资金收回后转投(一)项,(四)项变更为(1)(2)(3)项。上述变更和转投项目均分别在1994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四次股东大会、199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次股东大会以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形式审议通过和199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1996年年度工作报告”中得到批准。全部募集资金均已投出,实际运用情况与涉及公司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其披露内容与审核结果相符。与此次配股申报材料中董事会《关于前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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