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5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1、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5万股至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至1.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6、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工商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已出具《融资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股票回购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
方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的,将依法予以注销,可能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等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6.32 元/股,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6.37 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规定的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回购的触发条件之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并根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