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 B公告编号:2024-035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要求,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定了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
(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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