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
出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现场参会 5 人,通讯方式参会 2 人,董事高宏波先生
和独立董事郭天武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物业整体挂牌招租事项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520 号广弘控股总
部经济大楼项目(以下简称:总部经济大楼)的整体商业价值,同意公司根据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以租金人民币 1250万元/年(含税)作为挂牌底价,通过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租总部经济大楼物业。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前 3个月为免租装修期,按月结算租金,租金在挂牌成交价的基础上每两年递增 3%,最终成交价格将根据挂牌结果予以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物业整体挂牌招租具体事宜及后续挂牌结果等事项,并签订相关文件、合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物业整体挂牌招租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