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2022 年 9 月 16 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股份”、
“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 破申 62 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化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2022年 11 月 7 日,南京中院根据太化化工的申请,决定对红太阳股份启动预重整。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
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预重整
方案及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4 年 9
月 13 日,南京中院送达(2024)苏 01 破 2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红太
阳股份的重整申请。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公告《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与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签
署《重整战略投资人投资协议书》;同日,公司及管理人分别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芜湖跃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重整财务投资人投资协议书》(以下与《重整战略投资人投资协议书》合并简称“《重整投资协议》”)。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红太
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2024 年 10 月 30日,公司披露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实施的公告》,公司定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根据《重整计划》,以红太阳股份现有股本 580,772,873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约 12.35 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 717,254,498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量为准)。转增后,红太阳股份总股本将从 580,772,873 股增加至 1,298,027,371 股。前述转增股票作如下出资人权益调整安排:
1、对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1权益调整
转增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分配的股票数量为 237,685,870 股2,按照如下方式调整:
(1)95,101,923 股(10 转约 4.941432 股部分)全部用于偿还上市公司债务。
(2)剩余 142,583,947 股(10 转约 7.40857 股部分)不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
东分配,用于向普通债权人分配以抵偿公司债务以及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
2、对其他出资人的权益调整
转增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分配的 479,568,628股3,按照如下方式调整:
(1)191,883,088 股(10 转约 4.941432 股部分)将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
向届时选定的实施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除红太阳股份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予以无偿分配;相关各股东将按照股权1 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指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2 控股股东与关联股东持有红太阳股份 192,458,194 股股票,占红太阳股份总股本的 33.138289%;按照本次红太阳股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 717,254,498 股,则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分配的股票数量为717,254,498 股×33.138289%=237,685,870 股。
3 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红太阳股份 388,314,679 股股票,占红太阳股份总股本的66.861711%;按照本次红太阳股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 717,254,498 股,则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分配的股票数量为 71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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