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 红阳 公告编号:2024-113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于2024年11月1日裁定批准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红太阳股份”)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0,772,873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2.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717,254,49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98,027,371股。前述转增股票作如下出资人权益调整安排:(1)对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1权益调整:转增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分配的股票数量为237,685,870股2,按照如下方式调整:95,101,923股(10转约4.94143股部分)全部用于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剩余142,583,947股(10转约7.40857股部分)不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分配,用于向普通债权人分配以抵偿上市公司债务以及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2)对其他出资人的权益调整:转增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分配的479,568,628股3,按照如下方式调整:191,883,088股(10转约4.94143股部分)将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向届时选定的实施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予以无偿分配;相关各股东将按照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各自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相应比例分配该等股票。剩余287,685,540股(10转约7.40857股部分)不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分配,用于向普通债权人分配以抵偿上市公司债务以及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各1 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指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2 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持有红太阳股份 192,458,194 股股票,占红太阳股份总股本的 33.138289%;按照本次红太阳股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 717,254,498 股,则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分配的股票数量为717,254,498 股×33.138289%=237,685,870 股。
3 控股股东及关 联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 东持有红太 阳股份 388,314,679 股股 票,占红 太阳股份总股本的66.861711%;按照本次红太阳股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 717,254,498 股,则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分配的股票数量为 717,254,498 股×66.861711%=479,568,628 股。
股东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 8.23 元/股,如果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等于或低于本次重整红太阳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8.23 元/股,调整后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与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格一致;如果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红太阳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8.23 元/股,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需依据调整公式进行调整。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3、股权登记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
4、停复牌安排: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加快推进资金占用整改尽快完成,并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申请复牌,复牌时间另行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次转增股票的登记和过户工作按程序正常推进,公司及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尽快完成上述工作。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4年9月13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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